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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社区教育相关工作机构及人员安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2-05 】

各区、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社区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教育的队伍建设,完善我市社区教育的四级网络,请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一、请上报各区、县(市)社区教育分院的院长、副院长(院长、副院长的人选原则上要由教育局相关领导、广播电视大学或相应机构的相关负责人担任)名单。已成立分院下设机构的,一并上报机构和人员安排名单。

二、请各区、县(市)社区教育分院还须下设社区宪法教育中心、社区税务教育中心、社区武术教育中心和社区书法教育中心。各分院也可结合自身特点再成立具有区域特色的社区教育中心(如社区美术教育中心、社区剪纸教育中心等),确定并上报负责人名单。

各区、县(市)教育局请于12月20日前将落实的机构和人员安排情况上报石家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邮箱:sjzsqjyxy@163.com

联系人:肖 松           联系电话:89163416 13400215907

石家庄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处

石家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2018年12月5日